1、立法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一般实行“三审制”实行三审制可以使审议工作做得更充分一些,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

2、1 采用三审终审制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瑞典挪威和奥地利等英美法系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2 三审终审制度概述三审终审制是指案件当事人在认为二审法院对其上诉案件作出的改判是错误判决时,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审法院向更高级别的法院申请进行第三审的一种特殊审级制度3 第三审作为法律审的。